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本规程依据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制定,该规程等效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R76
依据非自动秤计量检定规程体系表,将JJG539-1988《电子计价秤》、JJG426-1986《光栅秤》、JJG216-1987《机电秤》、JJG510-1987《电子吊秤》和 JJG688-1990《固定式电子秤》试行计量检定规程合并为数字指示(电子)秤计量检定规程(下称本规程)
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颁布前通过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各种数字指示秤:在外观检查中,暂不执行 5
2 项和 5
3 项规定;在随后检查中(修理后检定除外)除光栅秤、机电秤和电子吊秤执行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外,其余均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检定记录可参照 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制定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l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依法管理的符合 JJG 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下称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数字指示秤是指装有电子装置的秤
如: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固定式电子秤等
2 术语 JJG 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的术语适用于本规程,为便于计量检定,特引用其计量管理中的部分术语
2.1 检定 为评定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2.2 首次检定 对从未检定过的秤所进行的检定
注:首次检定包括: a.新制造、新安装秤的检定; b.进口秤的检定
2.3 随后检定 首次检定后的检定
注:随后检定包括: a.周期检定; b.修理后检定; c.新投入使用强制检定的秤使用前申请的检定; d.周期检定有效期未到前的检定
该检定通常是根据被检单位或使用者的要求,或是由于某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