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形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 2 0 1 3 年 2 月 1 6 日 印 发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 加 强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管 理 , 维 护 公 司 权 益 , 防 止 无 形 资 产 流失 , 提 高 无 形 资 产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 根 据 国 家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结合公 司 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 法 。 第 二条 无 形 资 产 指公 司 所拥有 的 、不具有 实物形 态、而能为 使用者提 供某种权 利的 资 产 , 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 、专有 技术权 、著作权 、土地使用权 、特许经 营权 、商誉以及其他财产 权 利等。 第 三条 无 形 资 产 管 理 的 主要任务是:完善管 理 体制,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 制度;摸清无 形 资 产 状况, 梳理 权 属管 理 , 明晰产 权 关 系, 实施产 权管 理 ;保障无 形 资 产 的 权 益 、安全和 完整 、保密 , 防 范 侵 权 行 为 和 法 律 风险 ;促 进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和 利用, 规范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行 为 , 提 高 无 形 资 产的 经 济 效 益 ;对 经 营性 无 形 资 产 监 督 其保值 增 值 。 第 四条 无 形 资 产 管 理 的 主要内 容 是:无 形 资 产 的 范 围 界 定、分 类 ;无 形 资 产 使用权 证 明文 件 的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的 增 加 、使用、处 置 ;无 形 资产 的 清查 盘 点 ;无 形 资 产 产 权 收 益 管 理 等。 第 二 章 无 形 资 产 管 理 体制 第 五条 无 形 资 产 作为 公 司 资 产 的 重 要组 成 部 分 , 实行 “统 一 领 导 、归 口 管 理 、分 级 负 责 、责 任到 人 ”的 管 理 体制, 坚 持 资 产 管 理 和 财务管 理相 结合的 原 则 。 第 六条 建立业 务主管 部 门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使用部 门 ( 使用人 ) 组成 的 无 形 资 产 管 理 体 系 , 各 部 门 应 配 备 管 理 人 员 , 建 立 健 全 无 形 资 产 管 理岗 位 责 任 制 度 。 第 七 条 行 政 管 理 部 为 无 形 资 产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对 无 形 资 产 实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