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单 位_______ 姓 名_______ 专业技术资格_______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无 锡 市 人 事 局 制 2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初次任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1— 3 页由本人填写,第 4 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 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本人所学专业同初定资格系列对口。否则,要通过评委会或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确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3、 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1]11 号文件精神,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具体规定: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资格。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可合格后方可初定。 4、本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 参 加 工作年月 身份证 号 码 片 政治面貌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年限 最 高 学 历 毕业时间 学 校 专 业 学制 学位 外 语 程 度 参加学术 团体及社 会兼职情 况 主 要 学 习 经 历 有何特长 4 见 习 期 工 作 情 况 起止时间 工作部门及岗位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主 要 工 作 成 绩 及 奖 惩 情 况 5 见 习 期 工 作 小 结 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6 所 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 同意申报 公 章 部门负责人: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 同意申报 公 章 技术负责人: 人事负责人: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单位意见 公 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上 级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