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 1 总 则 1.1 为 规 范 昆 明 市 道 路 交 通 隔 离 护 栏 的 设 置 , 保 障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 畅 通 、 有 序 , 提 升 城 市 道路 管 理 水 平 , 美 化 市 容 市 貌 , 特 制 定 本 规 范 。 1.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城 市 新 建 、 改 建 道 路 工 程 的 车 行 道 、 人 行 道 隔 离 护 栏 等 工 程 的 设 计 、 施 工及 验 收 。 园 林 绿 地 、 居 住 小 区 和 工 业 园 区 隔 离 护 栏 工 程 的 设 计 、 施 工 及 验 收 , 可 参 照 本 规 范的 规 定 执 行 。 1.3 护 栏 的 设 置 原 则 按 照 昆 明 市 一 环 ( 不 含 一 环 路 ) 以 内 道 路 上 设 置 长 为 4.0m、 高 为 0.7m 的 中 央 分 隔 带 护栏 及 机 非 隔 离 带 护 栏 , 一 环 ( 含 一 环 路 ) 以 外 道 路 上 设 置 长 为 4.0m、 高 度 为 1.1m 的 中 央 分隔 带 护 栏 及 长 为4.0m、 高 为0.7m 的 机 非 隔 离 带 护 栏 、 人 行 道 上 统 一 设 置 长 为2.0m、 高 为1.1m 的 人 行 道 隔 离 护 栏 以 及 公 交 专 用 道 统 一 设 置 长 为 4.0m、高 为 1.1m 的 公 共 汽 车 专 用 道 隔离 护 栏 原 则 进 行 设 置 。 根 据 道 路 通 行 需 要 , 也 可 采 用 其 它 形 式 的 道 路 交 通 隔 离 , 但 需 经 相 关 部 门 审 核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本 标准的 引 用 而成为 本 标准的 条 款 。 凡是注明 日期的 引 用 文 件 ,其 随后所有 修改 单( 不 包括勘误的 内 容 ) 或修订版均不 适 用 本 规 范 , 然而, 鼓励根 据 本 规 范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 使用 这些文 件 的 最新 版本 。 凡是不 注日期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新 版本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 5768-1999 道 路 交 通 标志和 标线 JGJ 81-2002 建 筑结构焊接技术规 程 3 术语及 定 义 3.1 本 标准采 用 下 列 术语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