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 结 版 JGJ 242 - 2011 术语 住宅建筑常用的术语有:住宅、酒店式公寓、别墅、老年人住宅、商住楼、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单元式住宅、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联排式住宅、跃层式住宅等。 一、 供配电系统 1.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2. 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表(未列出为级宜为三级) 3. 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 4.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 注: A. S≧150 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 40W/~50W/ 计算用电负荷 B.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 12kW 用单相进户供电,超过用则三相进户 5. 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安装在户外 A. 低层:1~3;多层:4~6 ; 按住宅单元集中安装 B. 中高层:7~9;高层:10 层及以上 ; 宜按楼层集中安装; C. 电能表箱安装在公共场所时,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5m, 明装箱底距地宜为1.8m; 安装在电气竖井内的电能表箱宜明装,箱的上沿距地不宜高于 2.0m。 6. 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 注: 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 15% 时,应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大于等于 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二、 配变电所 1. 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为 250kW 以下时,宜多栋住宅建筑集中设置配变电所;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 及以上时,宜每栋住宅建筑设置配变电所。 2. 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 3. 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 D,yn11 ,变压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 85% 4. 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 O.4kV 时,配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 1250kVA ,预装式变电站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 800kVA。 三、 自备电源 1. 建筑高度为 100m 或 35 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宜设柴油发 2. 应急电源装置 (EPS) 可作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 四、 低压配电 1. 住宅建筑单相用电设备由三相电源供配电时,应考虑三相负荷平衡。 2. 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或楼层宜设一个带隔离功能的开关 电器,且 该 开关电器可独 立 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