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保证人担保)出租人(甲方):**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承租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保证人(丙方):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前提下,以甲方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为目的,经协商订立本融资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租赁物情况1.1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需求及乙方的自主意向,以向乙方出租为目的,向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协助乙方购买租赁物,乙方应承租并使用该租赁物。1.2 租赁物定义:甲方与乙方确定的供应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货物,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3 租赁物在购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不包括在租金中。1.4 乙方有权决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 型号、 性能、 质量、 数量、 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 乙方上述的决定及最终选定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就乙方对上述情况的选择、决定未进行任何干预。1.5 甲方与乙方确定供应商间的买卖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交易所需的政府、行政机关审批手续及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或租赁项目需办理立项、报关等审批手续的,均由乙方负责办理。1.6 购买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其他税款、国内运输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按规定直接支付,甲方对本条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租赁物的所有权2.1 租赁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仅享有使用权。2.2 乙方如遇停产、兼并、转制或破产时,租赁物不得作为乙方财产被拍卖、抵押、质押、作为破产财产。2.3 租赁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对租赁物进行维护、保养,租赁物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更换租赁物零部件的,应使用租赁物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进行更换。三、乙方、丙方权利义务3.1 双方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权利,且已取得内部授权和批准。3.2 如签订履行本合同需要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双方承诺自行办理相关部门审批手续。3.3 双方承诺其所出具的所有财务报表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报表真实、客观地表明了双方的财务状况。3.4 双方承诺在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合资、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及其它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前,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3.5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依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相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