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保证人担保)出租人(甲方):**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承租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保证人(丙方):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前提下,以甲方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为目的,经协商订立本融资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租赁物情况1
1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需求及乙方的自主意向,以向乙方出租为目的,向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协助乙方购买租赁物,乙方应承租并使用该租赁物
2 租赁物定义:甲方与乙方确定的供应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货物,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3 租赁物在购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不包括在租金中
4 乙方有权决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 型号、 性能、 质量、 数量、 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 乙方上述的决定及最终选定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就乙方对上述情况的选择、决定未进行任何干预
5 甲方与乙方确定供应商间的买卖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交易所需的政府、行政机关审批手续及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或租赁项目需办理立项、报关等审批手续的,均由乙方负责办理
6 购买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其他税款、国内运输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按规定直接支付,甲方对本条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租赁物的所有权2
1 租赁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仅享有使用权
2 乙方如遇停产、兼并、转制或破产时,租赁物不得作为乙方财产被拍卖、抵押、质押、作为破产财产
3 租赁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对租赁物进行维护、保养,租赁物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需更换租赁物零部件的,应使用租赁物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进行更换
三、乙方、丙方权利义务3
1 双方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