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考勤制度范本为保证公司各部员工工作的高效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参照公司《考勤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如下(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上午时间 08:00 —— 12:00; 午休时间 12:00 —— 13:30; 下午时间 13:30 —— 17:30 若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调整安排员工上、下班时间,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但时间应与规定时间相符
( 一) 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若有事、因病缺勤或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假期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 二 ) 员工病假应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告知本部门经理,并应在休假后上班当天(24 小时之内 ) 将有效病假条交到人事行政部 ; ( 三) 员工事假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行政部批准; 部门负责人的事假由执行总经理批准; ( 四) 员工续假, 由本人亲自办理手续
如本人确有困难,无法亲自办理, 可由其直系亲属代办
经批准后, 方可续假,否则以旷工核算当月工资; ( 五)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临时有私事外出,应事先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 六 ) 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向人事行政部汇报考勤或核实打卡记录,每月23 日以前人事行政部完成与各部门负责人核对情况 ; ( 七) 人事行政部将核实后的考勤情况制表,每月24 日前报送财务部 ; ( 八 ) 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记录在册,实行奖惩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第二条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指定医院诊治,需要治疗及休养的时间,即为病假; ( 一) 当急症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时,应及时和本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持指定医院所开据的假条及医生处方底联一并交人事行政部,复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病假不满4 小时按半天计算,满 4 小时不满 8 小时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