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水库水源保护应急预案永康市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和指导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保护象珠、唐先两镇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永康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永康市城镇供水管理实施办法》、《永康市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永康城区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库实际,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公众参与、群策群力的原则。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永康市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2 分类和分级2.1 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类根据发生的原因,永康市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为两类,一是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供水中断,二是由事故灾难引起的供水中断。2.2 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级1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将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2.2.1 重(特)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I 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重(特)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I 级):(1)遭遇特大干旱年或者连枯年份,水源地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严重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 186.69 米、相应库容 303 万方;(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且水厂工艺无法去除污染物,导致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 24 小时;(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严重毒性污染;(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2.2.2 较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II 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较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II 级):(1)遭遇大干旱年,水源地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 189.65 米、相应库容 401 万方;(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中度污染,而水厂工艺能够去除污染物,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 24 小时;(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中度毒性污染;(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严重缺水的;2.2.3 一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III 级)符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