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院科室诊疗流程法律规范医院科室诊疗流程法律规范 为切实保障患者权益,减轻患者负担,理顺诊疗环节,减轻病房压力,保持医疗秩序稳定,特制定以下科室流程法律规范:(1)急诊与病房流程法律规范
急诊科首诊医师在接诊患者后,经初步诊断,认为可在观察室接受治疗的 ,不应收入病房,但观察时间一般不能超过 3 天;对于需要住院的患者,应根据“专病专治”原则收入相应专业病房,如患者病情复杂,接诊医师一时难以界定收治,须立即请示急诊科主任(白班)或院总值班(夜间)指定收治病房
对于危重患者,应待病情许可后再转人病房治疗
对于患有高危疾病或需立即手术的患者,应迅速启动“绿色通道”,直接送人相应病房或手术室进行治疗或手术,以尽最大可能抢救患者生命
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协同工作
(2)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流程法律规范
医技科室与临床科室要加强临床和科研协作,密切配合,对需要进行 CT 及X 线、化验等各项检查的患者,医技科室应优先安排住院患者、危重患者进行检查,并尽快出具检查报告,做到早检查、早报告;病房经治医师须及时追踪检查结果,做到早诊断、早治疗
医技科室对诊断或报告有疑问者,应加强临床随访,必要时可请临床医师会诊,协助检查及诊断
(3)门诊与病房流程法律规范
门诊医师接诊患者后,经诊断认为属本专业疾病,留本专业继续 诊治,若发现患者为非本专业患者,应及时转有关专业,并与患者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需要住院的,根据“专病专治”原则,将患者收到相应专业病房,严禁将他科病种收入本专业病房
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可请本专业上级医师会诊协助诊治,若有必要可与门诊办公室或医务科联系,组织有关专业进行门诊疑难病会诊,
(4)患者转科流程法律规范
患者住院期间出现他科病情或确诊为其他专业疾病或合并其他专业疾病且比本专业疾病更为紧急时,经转人科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护理人1下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