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是“两免一补”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将这件实事办好,现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和衡阳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根据省、衡阳市有关精神,我市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分三年逐步落实到位
到XX 年,争取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额达到200 元
二、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一)补助对象: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XX年:每生每年50 元
XX年:每生每年100 元
XX年:每生每年200 元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1、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在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统筹管理,在信用联社设立“耒阳市财政帮困保学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 ,确保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按时到位;会同教育部门确定贫困学生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等
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涉及“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基础数据,确定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对象;负责汇总贫困学生名册
补助金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示后,由财政局教科文办公室直接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万人口万元的财政助学金、 “一费制”中每生每期4 元的特困保学金、社会各界捐赠等)拨付到受援捐赠中心专户,由中心专户拨付到各中学、教育办,再由教育办拨付到各小学
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作为专门面向社会接受捐资助学的事业机构,要加大对上级政府救助中小学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加强对中小学贫困生情况的调查和摸底,建立起动态的中小学贫困生电子信息档案库
要通过“一帮一”、“手拉手”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广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
四、工作程序1、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