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名师工程实施条例:学校”名师工程(421 工程)”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高素养骨干老师队伍,为我校素养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提供师资保障,使我校早日成为江苏省示范初中,根据部、省、市有关师资培育规划、政策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名师工程”是通过选拔培育,到 2024 年,我校有40%的老师成为校级以上教学、科研骨干;20%的老师成为市直以上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科研骨干;10%的老师成为市级以上有一定影响的教学、科研骨干。 第二章选拔 第三条本校在职老师均可申报接受选拔。 第四条”名师工程”培育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于职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严谨的教学作风、强烈的教改精神和浓厚的科研意识。 2.三类培育对象一般必须分别具备如下职称――有省级影响的培育对象:具有中学高级老师职称、市级骨干老师及以上称号;有市级及市直级影响的培育对象:具有中学一级老师以上职称、市直级骨干老师及以上称号;有校级影响的培育对象:具有中学一级老师以上职称、校级及以上骨干老师称号。 3.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4.是学校公认的具有进展潜力的优秀老师。 5.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能力,教学效果好。 6.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勇于探究创新。 7.努力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有一定的理论素养。 第五条申报校级及市直级培育对象必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执教过市直级及以上公开课,并获好评或参加市直级及以上级别赛课并获奖的。 2.参加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的科研课题。 3.现任职以来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 2 篇以上(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沟通论文并获二等以上奖可抵论文一篇)。或在市级以上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过等级奖;或在辅导学生专长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受到学校或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或自编新开设选修课教材(一般 1 万字以上)并经一轮使用后反映良好;或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参(本人参编 5 千字以上)。 第六条申报具有市级影响的培育对象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三项条件: 1.能根据学科课程标准求,结合本专业进展的需不断更新、完善教材内容;创设有效的教学模式;是本学科公认的教学骨干。 2.主持市厅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参加市厅级课题讨论,并发挥较大作用,就课题范围有讨论成果,取得一定成绩。 3.任现职以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