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基金会信息藏匿管理方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友好和平进展基金会公信力建设,科学法律规范管理信息披露工作,特制定中国友好和平进展基金会信息藏匿制度。 一、信息藏匿原则 真切、精确、准时、完整。 二、信息藏匿内容 中国友好和平进展基金会信息藏匿实行定期披露、临时披露信息披露。其中定期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信息、项目信息、财务信息、重大事情及年度大事记等。 临时披露的信息包括:新闻和活动信息、项目动态信息、突发灾害紧张救助信息、重大事情及重大人事变动公告、临时财务信息等。 三、信息披露的时间和形式 (一)披露时间。定期信息以半年为披露时间节点,临时信息随时披露,救灾信息根据民政部要求即时披露。 (二)主要形式。年度报告及官网全文阅读服务、基金会中央网、政府指定媒体或全国性媒体上发布摘要,邀请媒体参加活动并进行新闻发布、公告、内部发文、新闻发布会等。 四、信息藏匿审批流程 项目部填写信息藏匿内容确认单 财务部对数据进行复核 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部负责人复核 秘书长审批。 五、要求及责任 1、充分熟悉信息藏匿工作的重要性。公信力是基金会的生命力,信息藏匿工作是公信力建设的根本举措。要把信息藏匿纳入各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各部门要做到谁负责的项目谁负责负责的藏匿,实行谁经办谁落实的原则,责任到人。各部门在对外藏匿信息时,提供信息要准时、精确、详实。对披露信息不准时、不精确,受到社会质疑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落实人的责任。 2、加强对信息藏匿制度实施状况的总结。各部门要在信息藏匿工作中,不断进行总结和补充,逐渐形成带逻辑性和比较完美的信息藏匿体制,推动我基金会信息藏匿工作的常态化和法律规范化。 【基金会信息藏匿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