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考核奖有关奖惩办法 一、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推动各项平安管理制度的落实,将平安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奖惩有机结合起来,预防和削减各类事故发生,特制订本方法。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全部管理人员,但不包括政府奖惩。 三、考核依据 1、工作指标考核: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签订的年度平安生产责任书考核指标完成状况; 2、组织机构考核:平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专职平安管理人员配备,责任制落实等履职状况; 3、基础管理考核:平安生产建章立制、教导培训、平安检查、危险源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及平安物资管理、平安技术措施与平安奖罚、工伤管理与应急救援等工作履职状况; 4、集团公司部署的其他平安生产工作的完成状况。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期限:分为每年一次考核和三年一次考评。考核由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考评由集团公司办公会议批准,以精神嘉奖为主,授予“平安生产先进单位”荣誉证书。 2、考核程序: (1)考核实行自查自评与上级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每年 12 月 30 日前被考核单位上报年度平安生产总结;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考核。通过听取各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平安生产管理资料(台账)检查、现场抽查,以及座谈咨询等方式,汇合被考核单位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状况。 3、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明细表附后):年度考核采纳百分制,70 分以下(含 70 分)为不合格单位; 81 分至 90 分为达标单位;91 分至 96 分(含 96分)为良好单位;96 分以上为优秀单位。 五、嘉奖经费筹集及发放标准 1、集团公司成立“平安生产嘉奖基金”,其基金来源: (1)集团及各企业平安生产主要负责人个人出资。其中,集团公司总经理个人每年出资 3,000 元,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每年出资 1,500 元; (2)各企业按年度管理费用的 1.5%提取平安经费,作为平安生产基金。年终由集团财务审计部负责审核收缴,“平安生产嘉奖基金”由财务审计部管理; (3)《平安生产先进单位》嘉奖费由集团公司机关经费支付,年度平安生产责任考核奖金由“平安生产嘉奖基金”中支付。 2、发放标准: (1)《平安生产先进单位》奖金,根据企业规模、人员等状况,嘉奖标准为 3,000 元-5,000 元; (2)考核嘉奖 ① 年度考核为优秀单位,公司机关管理人员人均 1,800 元; ② 年度考核为良好单位,公司机关管理人员人均 1,200 元;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