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模糊逻辑的定位思考 一、模糊逻辑的讨论对象 欲弄清模糊逻辑的讨论对象首先必须得清楚逻辑的讨论对象,因为模糊逻辑只不过是在经典逻辑的基础之上进展起来的一门分支学科
只要搞清楚了逻辑的讨论对象,那么模糊逻辑的讨论对象也就容易理解了
那么到底什么是逻辑的讨论对象呢
对这个问题有着各式各样的回答
“关于逻辑的对象,从大的方面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观点:(1)逻辑是讨论思维的;(2)逻辑是讨论客观世界的;(3)逻辑是讨论语言的;(4)逻辑是讨论推理形式的有效性的
”这是国内著名的逻辑学学者陈波所作出的归纳
在书中陈波对以上四种观点进行了一一的剖析,指出了各种观点的优劣所在,最后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逻辑的讨论对象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
这一观点在张清宇主编的《逻辑哲学九章》中李小五撰写的第一章《什么是逻辑》也得到了认可
通俗地说就是:逻辑讨论的对象就是推理的正确性
更严格(更带学术性)地说就是:逻辑讨论的对象就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
逻辑讨论的对象就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学者和专家的认可,我本人对这一观点也无异议
弄清楚了逻辑的讨论对象进而就可以进入我所要谈论的问题了,模糊逻辑的讨论对象又是什么呢
在这里,我想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讨论:(1)模糊逻辑的产生背景
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精确的现象,它可以用精确的语言来加以描述
例如 ,2+2=4;贵阳市是贵州省的省会;茅台酒是中国的国酒,等等
可以看出这一类现象它们都具有精确的定义和性质
但是,在现实世界中还有一类难以被精确的描述和定义的现象
例如,花溪是个风景优美的地方(究竟何为风景优美呢
):他的父亲是个高个子(多高为高个子呢
);张老师是个中年人(中年人被定义为多少岁呢
诸如此类的现象数不胜数,与“精确现象”相对应我们称之为“模糊现象”
为了用严谨的科学手段去讨论模糊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