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编 号 : 劳 动 合 同 书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 1 - 用 人 单 位 ( 甲 方 ) 住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要负责人 ) 劳动者( 乙方 ) 性别: 国籍( 地区) 户籍所 在地 现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照 片 - 2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以 下 简 称 《 劳 动 法 》 )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同法 》 ( 以 下 简 称 《 劳 动 合同法 》 ) 、国 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 、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 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 一 条 合 同 期 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 下 第 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自 年 月 日开始
以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 项目) 完成止
双方可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合同期在三个月以 下 的和 以 完成一定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 动 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 二 条 工 作 内 容 、工 作 地点 1
甲方根 据 生产( 工作) 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 ( 工种) 工作
甲方应在依据 本单位的生产技术、组织等条件科学地制定劳 动 定额、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明确乙方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和 责任制,要求完成的数量、质量指标和 生产( 工作) 任务
4.乙方应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并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 ( 工作) - 3 - 任 务
生 产 ( 工 作 ) 任 务为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甲 方 根 据 生 产 ( 工 作 ) 需 要 , 经 双 方 协 商同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