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防治)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合同编号 : 证书 : 发包人 : 承包人 : 签订日期 : - 1 -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设计质量,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特征: 受台风所带来的强降雨影响, ××年×月×日×时左右,平阳县青街畲族乡南网村南侧后山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方量约为××m3,泥石流冲向下方,堆积于民房两侧,所幸未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冲沟沟源地带自然斜坡较陡,谷坡上负地形发育,在台风暴雨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类似的滑塌,形成泥石流的启动物源,从而导致沟谷泥石流的形成,潜在规模约为××m3,对 坡脚 沟口 的民房和道 路 造成威 胁 ,需 进 行 治 理 。 1.4 工程设计任务委托文 号 、日期 : 1.5 工程设计任务( 内 容 ) 与 技 术 要 求 : 根据勘 查 结果 ,对 泥石流进 行 工程治 理 设计。 1.6 承接方式 : 委托 1.7 预 计设计工作量: 第二 条 发包人应 及时向承包人提 供 下列 文 件 资 料 ,并 对 其 准 确性 、可靠 性 负责 - 2 - 2.1 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 2.2 工程设计任务委托书。 2.3 其它技术资料: 场地(土地)利用规划资料 第三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资料 陆 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设计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 年 × 月×日提交设计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设计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工作量变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以及天气等不可抗力影响)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设计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包干计取设计费。经双方协商,本工程设计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提交成果资料时,发包人一次性付清本工程设计费。 第五条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