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转型、矛盾凸显时期,法官群体正面临着越来越高的职业风险。 “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捍卫者,法官如果自身安全都难以保障,又何谈维护司法的权威,又何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难掩激动地说。 “法官正在成为一种高风险职业。”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忧虑地说,“这有可能造成大量优秀法律人才的流失,以致于威胁到司法队伍的建设。” 基层法院法官易受侵害 在对全国范围内侵犯法官人身权利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后,陈卫东认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更易成为侵害对象。” 陈卫东说,一方面,基层法院审理大部分刑事、民事案件,直接面对大量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基层法院往往由于财政紧张,安全防范设施不够健全,在突发性事件面前,反应力度不够。 “法官受侵害的地点是不确定的,既可能在法院审判区或办公区,也可能在外出办案现场,还有可能在法官上下班的路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陈卫东说。 在一般人看来,也许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更为危险。但陈卫东认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历来受到严格限制,其人身危险性没有想象得那么大。 “法官人身受侵害事件大量集中于民事纠纷,特别是离婚、赡养案件中的当事人,往往情绪处于极度不稳定状态,法官更容易成为发泄对象。”陈卫东说,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与当事人反复接触,因此受到非法伤害的可能性增大。 多种原因加剧法官职业风险 近年来法官职业风险为什么呈现出加剧的趋势呢? “大量矛盾纠纷未经必要的过滤就直接涌入法院。由于案多人少,法院只能穷于应付,案件审理质量很难提高,客观上容易出现一些失误。而公众对法院的期望值很高,这就很容易使矛盾激化。”郝银钟认为,这是法官职业风险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表示,当事人想当然地把希望寄托于法官“包青天”式的明察秋毫上,认为法院无所不能。一旦审判结果与当事人预期的不一致,往往会迁怒于法院和法官。于是,法官轻则被投诉、辱骂,重则人身受到攻击甚至生命受到威胁。 “司法工作的特性,决定了法官职业本身具有潜在的风险。”郝银钟告诉记者,案件到了法院,总会有人赢、有人输。当事人对法律和审判的认识有限,败诉的一方就有可能不理性地迁怒于法官。“这种现象很难避免,但必须进行必要地干预和疏导,绝不能放任自流而危害法官职业群体。” 郝银钟认为,法官法只有一个条文,宣誓性地表明了对法官人身安全等的法律保护,立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