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送达难问题的现状及其解决对策 ----秦 洪 涛 一 、法院送达难的背景 法 院 送 达 是 指 人 民 法 院 依 法 定 程 序 , 把 法 律 文 书 交 给 当事 人 、其它诉讼参与人 的一种诉讼行为, 是 法 院 与被送 达 人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信息沟通的过程
法 院 的送 达 工作作为诉讼的必经程 序 , 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的始末
送 达 虽然是一种直接、简单的诉讼行为, 但诉讼文 书 的及时送 达 对保障当 事 人 或其他诉讼参与人 的诉讼权利, 保障诉讼程 序 的顺利进行, 有重要的作用
诉讼文 书 一经送 达 , 法 院 与当 事 人 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之间就产生一定 的法 律 后果, 推动诉讼进程
忽视送 达 或不按法 律 规定 的方式送 达 , 都会给 审判工作造成被动, 甚至还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严重后果
然而, 尽管送 达 诉讼文 书 的法 定 形式较多, 但在审判实践工作中, 受送 达 人 下落难寻、逃 避 送 达 甚至拒 收 诉讼文 书 , 已 经司 空 见 惯
由 于诉讼文 书 不能及时、有效 送 达 , 严重影 响 了法 院 审理 案 件 的正 常 进行, 制 约 了 司 法 效 率 的提 高
送 达 难已 成为阻 碍 法 院 工作又 好 又 快 发 展 的障碍 , 越 来 越 引 起 社 会各 界 的重视
因 此 研 究 和解 决 法 院 送 达 难的问 题 , 切 实保障实现 当 事 人 的合 法 权益 , 维 护 社 会的公 平 与正 义 , 就显 得 十分 迫 切 和必要
二、法院送达难的现状 依 照 《 中华 人 民 共 和国 民 事 诉讼法 》 ( 以 下简称 《 民 事诉讼法 》 ) 的有关 规定 , 送 达 方式虽然有直接送 达 、留 置 送达 、 邮 寄 送 达 、 委 托 送 达 、 公 告 送 达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