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依据: 1.业主提供的石油库设计图纸 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及2000 年局部修订条文 二、设计内容: 保护对象:500M³ 立式固定拱顶钢制保温储罐2 座[D=9M,H=10M)
灭火方式: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并移动泡沫枪辅助灭火 灭火剂:6%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6% 冷却方式:采用移动式水冷却 (一)、泡沫用量 1.储罐的保护面积(A1) 根据规范第3
2 条一款规定: A1=3
14D² =3
14x9² /4=63
585m² 2
根据规范第3
1 条一款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 q=6
0L/min
m² 连续供给时间t1 :不小于30min(注:闪点为60°C 的轻柴油为丙类液体) 3.计算泡沫混合液流量(Q) Q=q
A1=6 ×63
585=381
51L/min 4.根据规范第3
4 条规定:泡沫产生器数量及流量(Q 产)PC8 泡沫产生器 2 个,Q 产为480L/min 注: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按 0
5MPa 计 5
泡沫枪数量及连续供给时间、流量Q 枪 根据规范第3
4 条,用于扑救防火堤内流散液体火灾的泡沫枪数量为1 支,其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选Q 枪=240L/min 即PQ4 型泡沫枪:1 支连续供给时间t2:不小于20min 6.泡沫混合液用量M 混V (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考虑设DN100管道170
0m 及DN65 管道150
管道容积为1823L M 混=n 产×Q 产×t1+n 枪×Q 枪×t2+V(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2×480×30+1×240×20+3800=28800+4800+1823 =35423L 7.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