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土壤污染的消除措施目的:包括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或正常操作下,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
范围:发生意外突发事故的类型;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时的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
责任人: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 4 月 1 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08 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 年 10 月 1 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44 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5085
1-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环发[2008]) 内容: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类1、根据事故发生原因、主要污染物性质和事故表现形式等,可分为7 类1)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 指在生产、 生活过程中引生产、 使用、储存、运输、排放不当导致有毒有害化学品泄露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
2)毒气污染事故:实际是上面事故的一种,由于毒气污染事故最常见,所以另列,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氨气等
3)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所引起的爆炸、火灾事故
例如,煤矿瓦斯、烟花爆竹厂以煤气、是有液化气、天然气、油漆、硫磺使用不当造成的爆炸事故
有些垃圾、固体废物堆放或处置不当,也会发生爆炸事故
4)农药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使用不当所引起的泄露所导致的污染事故
5)放射性污染事故: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放射性物质过程中不当而造成的核辐射危害的污染事故
6)油污染事故:原有、燃料油以及各种油制品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当而造成泄露的污染事故
7)废水非正常排放污染事故: 因排放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