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卫生系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方案一、背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2006 年 1 月 9 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第8 条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2007 年 7 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以下简称 《准则》)。按照《准则》要求,自2011 年 1 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 室内工作场所、 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由于我国缺乏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法规,吸烟率居高不下, 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于 2009 年 5 月 20 日联合印发了 《关于 2010 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国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二、目标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采取点面结合的策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加强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履约积极带头作用,提高控烟履约能力,促进控烟履约工作。具体目标是:1、在全区范围内全推进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到2010年 7 月 1 日前,区卫生局、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区直卫生单位(市四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院、区合管中心等)要建成无烟单位。2、到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 17 所乡镇卫生院、33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创建无烟单位。3、在市四院、区疾控中心创建模范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无烟卫生机构示范基地。4、将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与今年5.31 日“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相结合,开展大众媒体宣传活动。5、开展控烟能力培训,提高区级和基层医务人员戒烟简短干预和戒烟问诊技能, 发展有效的戒烟干预策略,提高戒烟服务利用率。三、策略与活动(一)全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1、范围我区各级卫生单位。具体包括:(1)区卫生局;(2)市四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合管中心;(3)各乡镇卫生院;(4)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活动(1)基础信息调研各单位根据自身医疗卫生系统分类,负责统计单位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基础信息,填写无烟单位创建计划(附件2),从而掌握我区无烟单位创建计划,统计无烟单位计划达标数,完成“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计划” 。2010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