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跨境电商相关支持措施】支持个人入驻的跨境电商平台 跨境电商相关支持措施为探究**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建成后,招商及盈利模式,**中外运积极搜集福建省跨境电商相关支持政策,并特访**陆地港与**跨境电商企业进行相关调研,整理出以下政策: 市级政策**: 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对于电子商务进出口额 1000 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50%的租房补贴; 电子商务进出口额 500 万美元—1000 万美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30%的房租补贴; 改补贴自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于次年对其上年度的租金兑现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经营不满一年的不享受此政策
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补贴:平台入驻企业数达 50 家以上,网上交易额超过 3000 万美元,给予平台建设方投资一次性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补助
鼓舞企业积极探究进展 O2O、C2B、移动端、大数据等电子商务进展新的技术模式,对模式创新有显著进步,并具备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企业,对其研发、推广等费用给予不超过投资的 30%补助,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业务操作处理费补贴:为吸引跨境电商入驻,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进出口业务的操作处理费,根据 5 元/件给予补贴
扶持时间暂行一年,每个海关特别监管点补贴不超过 500 万元
国检检验检疫费补贴:对首票商品的国检检验检疫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 50%补贴
境内仓储补贴:电商企业服务超过 30 家的公共仓储服务平台且仓储的进出口货物金额达 500 万美元(含),给予 1%的补第 2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助,最高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扶持
**: 境外设仓补贴:鼓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境外仓储,自建或租赁仓储面积达 5000 平米以上,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 在台湾地区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