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2016 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锦州市环境保护局是锦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综合管理部门, 我局于 2006 年底正式成立了固体废物与辐射安全处,落实了编制、人员与职责,全面负责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
2016 年度,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狠抓四项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标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的落实, 使我市的固废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和提高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现将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一)工业固体废物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等情况(见表一)锦州市 2016 年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207
9126 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12
4536万吨),综合利用184
3554万吨,处置22
2322 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9
36%;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11
1691 万吨,处置 0
7111 万吨,处置利用率 95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表一)工业固体废物单位数量产生量万吨207
9126 综合利用量万吨184
3554 处置量万吨22
2274 贮存量万吨1
3279 排放量万吨2、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为前5 位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有关信息(见表二)锦州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不含矿产开发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量居前5 位的依次为: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磷石膏、其它废物,合计产生量174
5715 万吨,占锦州市固体废物总量的 83
96%;利用量154
8168 万吨,占总利用量83
98%;处置量 20
1699 万吨,占总处置量90
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表二)指标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磷石膏其它废物产生量(万吨)54
6044 50
0223 30
1336 27
0223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