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要点本合同适用于门窗的供货及安装施工工程。分包人负责对现场预留结构洞口进行复测和接收,门窗全套材料供应、制作、运输、卸车、保管、试验(包括外窗淋水试验)、检验、安装(主副框之间打发泡胶封堵;内外口打胶收口)、验收、成品保护、垃圾清运、保洁、设计出图、报监、质检、验收等政府部门报验手续,施工资料编制及质量保修等。该文本附有技术要求。门窗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 “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 “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二、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界面划分1. 承包范围:本项目期号楼共栋的门窗(含副框)、纱窗的制作、运输、保管、卸车、安装、成保、检测、验收及质量保修。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包试验、包验收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3. 界面划分:门窗单位范围内工作1. 对现场预留结构洞口进行复测和接收;2. 门窗全套材料供应、制作、运输、卸车、保管、试验(包括外窗淋水试验)、检验、安装(主副框之间打发泡胶封堵;内外口打胶收口)、验收、成品保护、垃圾清运、保洁、施工资料编制及质量保修;3. 门窗单位自行负责成品、半成品的堆放、保管和防雨雪工作。门窗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与总包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选择堆放场地,且底部用枕木垫起,成品和材料不能接触地面和积水。当甲方 / 总包在认为必须时有权要求其移出堆放地点,费用由门窗单位自行承担;4. 负责竣工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程交付前,按建设单位要求拆除成品保护措施并进行清洁,达到交付标准。(清洁标准明确:开荒保洁标准);5. 负责本工程所有政府部门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出图、报监、质检、试验、验收等,并支付所有费用。总承包范围内工作1. 向门窗单位提供水电接口;2. 门窗洞口方正、垂直找平由总包负责;3. 根据工程进度的不同阶段,总包已安装在现场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爬梯、工作台、塔吊、外运电梯、吊篮及其它升降设备等需供门窗单位使用;4. 总包单位应配合专业门窗单位做好工作界面移交及成品保护工作;5. 完成外窗洞口防水施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