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停车场管理方法 1.目的 法律规范管理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停车场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停车场. 3.职责 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停车场证照办理,停车场管理规定审批,并对停车场管理进行全面指导、监督。 平安主管/主办/班长负责制订、完美本部门停车场管理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的详细实施 安委会对停车场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帮助处理突发事情。 4.办法和过程控制 4.1 总则 4.1.1 各管理处必需根据本文件确定的普通原则、操作流程及停车场的实际状况,编制各管理服务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对停车场管理的责任、实施办法、防范措施做出具体规定,并报品质管理部备案。 4.1.2 购买车位的顾客需凭购买手续与管理处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顾客需租用车位时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由管理处经理审批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与其签订《车位租用协议书》。 4.1.3《车位服务协议书》、《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需按公司提供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有效期满前一周,管理处应通知顾客续签。 4.1.4 外来车辆需根据车位紧急程度及潜在风险(如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确定是否让其停放。无牌机动车辆及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 4.1.5 全部停车场出入口都必需设置地桩(无人化管理车场除外)。如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因其它缘由临时失去屏障功能时必需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平安屏障的有效性。 4.1.6 经营性停车场应有政府颁发的合法证照和手续。车场内应有防盗提醒标识,夜晚在机动车场值勤的平安员须穿反光衣。 4.2 出入凭证管理 4.2.1 对与管理处签订了《车位服务协议书》或《车位租用协议书》的顾客,各管理处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状况对车辆管理采纳以下两种控制办法: 4.2.1.1 第一类:停车场智能卡,该类卡按使用性质分为车场卡、临停卡、访客卡,见公司《CI 手册》,适用于已安装智能系统的停车场进出车辆使用。 4.2.1.2 第二类:纸制《车辆停放服务卡》,适用于未安装智能系统的停车场,供租车位或私家车位的车辆使用。 4.2.2 纸制《车辆临时停放凭证》,适用于未安装智能系统的车场供外来临停车辆使用;或有商业裙楼的物业因临时进出车辆频繁,不适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放智能卡时使用。 4.3 已设岗的停车场车辆出入管理基本操作流程: 4.3.1 二十四小时使用地桩。 4.3.2 车辆进出时,必需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