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燃气行业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管理燃气作为一种优质高效干净的燃料,已逐步被宽阔用户接受,进展前景宽阔。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物性,管好用好可以造福人民,反之则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尽管我们通过各种媒体以及经营企业大力宣传安全用气常识,但用气安全隐患依旧存在,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液化石油气钢瓶问题。以下为笔者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问题的分析,并提出建议供管理部门参考。 1 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钢瓶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未按国家规定定期检验。2000 年 6 月1 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规定,对在用的 YSP-0.5 型、YSP-2.0 型、YSP-5.0 型、YSP-10 型和YSP-15 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 1 次至第 3 次的检验周期均为 4 年,第 4 次检验有效期为 3 年;对在用的 YSP-50 型钢瓶,每 3 年检验 1 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 1 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对使用期限超过 15 年的任何类型钢瓶,应按报废处理。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周转钢瓶大都能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容易法律规范管理,管理的难点在于用户(包括居民及宾馆、饭店等公共福利用户)手中钢瓶的定期检验问题。这些钢瓶大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像一颗颗定时炸弹一样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性。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不及时维修和检验钢瓶,甚至超期使用。表现在钢瓶角阀密封性能达不到要求,腐蚀严重或存在外部损伤,承压强度降低;有的应按规定报废却仍在使用。 b)违反国家法律规范私自存放、使用钢瓶。表现在使用时无安全管理措施,储存场所封闭不通风。 c)存在旧钢瓶买卖现象。旧钢瓶绝大多数未经定期检验,无原始购买发票,其使用期限无从查证;回收者只做简单表面处理,甚至不做任何处理又重新上市买卖,存在安全隐患。 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地区由于在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率低,导致近年来由此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频繁发生,每年引发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事故次数已上升到仅次于锅炉、高压管道发生的事故次数,应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