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对索赔处理的基本问题分析【摘要】施工索赔的提出与审查过程, 是当事双方在合同基础上,逐步分清在某些索赔事件中的权力和责任,以使其数量化的过程, 作为监理工程师,应明确审查的目的和作用,掌握审查的内容和方法,处理好索赔审查中的特殊问题,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当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方上交的索赔报告后,其应首先对此报告进行审查, 并给予评价,而后与建设方和承包方一起共同商讨、解决、处理此次索赔事件。【关键词】 施工索赔;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一、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索赔权的审查在实际工程中, 由于建设方、 承包方双方对工程管理目标和出发点的不同, 对索赔事件的分析也常有不一致的情况,当承包方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利益提出索赔要求时, 监理工程师在批准过程中的审查也就理所当然。(一)索赔审查的原则(1)及时性是因为承包方提出索赔请求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要求,其中时间是一个重要方面, 及承包方提出索赔的报告必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包括事件影响报告、费用清单以及补充报告,超过时间要求,监理工程师可以拒绝索赔请求。根据FIDIC 条款,承包方需要在干扰事件发生后28 天内报告索赔意向通知,并在事件结束后28 天内递交索赔费用的详细账单。(2)全面性承包方给出的证据能明确指出本次扰乱事件的整个过程及相关内容, 即全面性, 避免只有单一的证据而没有别的相关证据,或证据杂乱无章含糊其辞。如果出现此类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将索赔报告采取退回,或者要求承包方重新补充证据。(3)真实性证据是索赔必要条件,证据的真实性,是指索赔提交的证据必须以事实作为依据的,有双发相关人员的认可。 建设方与承包方都应该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件相关资料进行留档保管,以便日后查询。对于某些事件细节记载不一致,双方应协商达成共识。同时, 监理工程师应告知双方,承包方擅自补充修改或伪造证据,不但是违法行为, 更是违反职业道德的,不但获得不了索赔请求,其在法律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将被有关部门追究。(4)法律效力当建设方与承包方双方观点不同、协商不了时,要提请仲裁或走法律程序解决, 所以索赔证据具备法律效力非常必要的。这样的证据一般有: 书面文件; 有两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双方达成的变更协议、会议纪要等;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二)索赔审查的内容索赔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索赔事件的真实性审查、责任分担的审查、索赔报告中合同依据审查、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