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项目部公章是公司授权项目部在项目实施公务活动中的有效印鉴,是项目部内部管理行使职权的标志
为加强公章的管理, 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 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所有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施工措施等)、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以及经所领导批准的需要盖章的材料
项目部行政公章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设计来往函件及内部制度管理使用,对外承包合同、供销合同等使用项目部合同专用章,并由公司归口部门管理
对外支付使用项目部财务专用章,由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管理
三、职责(1)公司法人、总经理授权项目经理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2)公司法人、总经理授权项目经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业务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3)公章管理员具有以下职能:A、负责公章的保管
B、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C、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D、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四、使用规定(1)公章包括项目部行政公章、项目部合同专用章、项目部财务专用章(2)公章的保管A、项目行政公章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管理
B、项目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公司归口部门专人负责管理
C、印鉴章分别由公司指定财务专人负责管理
(3)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批准,项目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
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公安局备案
(4)公章的使用由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使用《公章审批单》
(5)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6)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必须见经项目领导批准后的《公章审批单》,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7)公章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