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1 项目部成员必须形成计划→落实→检查→改进的管理模式。2 项目部成员必须有大局观念,认识并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时刻树立“公司利益无小事”、“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每个人应清楚自己是在为公司的整体利益而工作,必须做到互相配合,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无论是工人还是管理人员,只听命于介绍人、中间人或某个人的,而不能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的,公司将不予重用、并扣发奖金。3 对现场发生任何不利于公司利益的事情,现场人员应灵活应变,做出相应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直至总经理汇报,防止事态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4 任何人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相关方单位和个人(包括民工)的礼金、礼品和宴请。实在无法拒绝时可将所赠物品等交给公司,由公司想办法回敬。坚决杜绝吃、卡、拿、要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确有必要宴请时,经请示上级领导后办理。具体情况详见《商务活动管理制度》。违反此条款的人员将受到5000 元/ 次的罚款!同时公司将对协作单位罚款5000元/ 次,以示警告!并通报所有施工现场。5 项目经理必须尽力协调好甲方、业主、监理及地方各方面关系。积极巩固公司的商务关系,借助合作伙伴,促进公司利益最大化,商务活动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后办理。6 在进行必要的、 正常的商务社交活动中,项目经理应明确目的、交际手段和欲达到的效果,其活动应和公司所掌握的信息同步。7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进行交接,填写《工地交接班记录簿》。具体要求如下:7.1 日期准确。7.2 交接班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亲笔签名。7.3 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在当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接班人员必须了解上一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方法,做好设备、配件工具等物资的交接与清点工作。7.4 不允许将本班的问题向下一班推诿,班次间不允许相互扯皮;发生重大问题时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同时报总经理,研究办法,妥善处理;对非正常损坏或发生丢失的,在那个班发生的, 就对哪个班人员进行处罚。对交接不清的, 处当班人员赔偿丢失物品价格的70%,前一班交接人员赔偿30%;根据管理人员分工,其责任大小,作出相应的处罚。如工程竣工时发现物品丢失得, 按人均分的方式进行处罚。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 (队长),现场员(副队长)。7.5 对一般性问题交接班人员应直接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做好记录;《工地交接班记录簿》和《项目日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