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单后利率市场化怎么走
发表于:2013-12-915:42作者:丁蕊来源:新浪财经【摘要】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发行备案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年度内任何时点的同业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12月8日晚间,央行出人意料地启动了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闸门
由央行制定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12月9日起开始施行
这意味着此前业界期许已久的同业存单业务推进得以落地,作为目前唯一具有存款性质的市场化利率,其能为未来存款利率市场化提供参照,也意味着中国利率市场化再进一步
同业存单是什么
央行所称的“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
根据《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为“存款类金融机构”,意味着政策性银行(目前应仅为国开行)、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等都能够发行
但目前尚仅限于“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
即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中信、兴业、浦发九家商业银行和一家政策性银行国开行
同业存单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同业机构投资者,《办法》规定:“同业存单的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同业存单”
这意味着企业、居民个人还不能直接购买,只能间接投资
《办法》要求,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应当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
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发行备案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年度内任何时点的同业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