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质量认可管理流程图1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自主开发新产品项目,包括轿车、中重卡车、轻型车、微型车、客车系列,包括整车和动力总成的自制零部件(包括白车身和油漆车身)及外协零部件。2 术语和定义2.1 首批样件:在具有批量生产能力的设备上用已验收的批量生产模具生产出来的零件,用于质量认可。2.2 质量认可:为保证新产品质量的符合性和一致性,对批量生产条件下的零部件和整车(动力总成)以及制造过程所做的各种检测、试验、评审、审核等,包括状态确认。质量认可状态包括完全认可、有条件认可、不认可。2.3 完全认可:完全满足认可标准,或只有轻微风险,不会对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造成明显的影响,不会使用户产生抱怨。通常表示为绿灯状态。2.4 有条件认可:不完全满足认可标准,仅有一般风险,不会对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造成严重的影响,不会使用户产生强烈抱怨。通常表示为黄灯状态。2.5 不认可:不满足认可标准且有严重风险,对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可能造成严重的影响,使用户产生强烈抱怨。通常表示为红灯状态。3 职责3.1 质保部门负责组建零部件质量认可小组,编制《零部件质量认可计划》并组织实施。3.2 发展部门负责制订新产品生产准备计划和生产准备过程的管控。3.3 产品部门负责为质量认可提供零部件图纸、标准、产品特殊特性等产品文件和产品开发认可的报告。3.4 技术部门负责为质量认可提供控制计划、过程特殊特性等技术文件,并负责自制件首批样件的提交和自制件的过程能力研究。3.5 采购部门负责跟踪供应商生产准备活动,组织外协件首批样件的提交。3.6 生产部门负责自制件制造过程的节拍能力验证。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 零部件质量认可内容4.1.1 零部件质量认可包括产品质量认可和过程质量认可。4.1.2 产品质量认可是认可零部件的符合性和一致性,对首批样件的外观、尺寸、材料、性能、匹配等进行认可。4.1.3 过程质量认可是认可零部件制造过程的质量能力和节拍能力,通过两日生产评价、批量试装、过程能力研究、过程审核、节拍能力验证等方式进行认可。4.2 零部件质量认可前提和原则4.2.1 新零部件应实施质量认可,提交认可的样件应是首批样件。4.2.2 新供应商生产的借用件或原有供应商利用已发生改变的过程生产的借用件也应实施质量认可。4.2.3 外协件的质量认可包括对毛坯的质量认可。4.2.4 零部件质量认可通过的前提是零部件要通过产品开发认证。4.2.5 当零部件通过质量认可后发生设计或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