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试用期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劳动法规定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那么它的劳动法规又是怎样的呢
《劳动法》第 21 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 个月的考察期
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0 天
假如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 6 个月内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
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
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原来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