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酒店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酒店消防管理工作,庇护酒店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酒店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违反消防规矩,阻碍公共消防平安,阻碍消防工作正常进行,以及其他违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影响消防平安,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本方法应该受处处罚的行为,均属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第三条 凡在酒店人员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均依照本方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 处 罚 第四条 消防管理处罚分为 (一)警告 (二)通报批判 (三)罚款 (四)辞职处分 (五)拘留 (六)查封 (七)赔偿损失 第五条 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部门和责任者,根据情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轻重给予通报批判、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辞职处分 (一)忽略消防平安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管理混乱、经督促无显然改进,造成普通火灾事故的; (二)其他部门存在火险隐患,经提出改善要求拒不执行的; (三)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平安规则作业,或指派未经平安教导和平安考核的职工上岗自立从事有火灾危险作业的;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转变建造物用途,违反消防规矩,未经公司董事长检验,出现火险、火灾的; (五)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破坏消防通道的; (六)逾期不拆除临时建造、影响消防平安的; (七)储存、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执行有关平安规矩,经指示不改的; (八)违反规定,在办公室、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将这些物品带入酒店的; (九)在禁止用火的区域、场所、擅自动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行为的; (十)更夫、值班人员当班饮酒或不按规定检查巡逻,擅离职守发生火险、火灾的; (十一)电工、焊工、司炉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动火的工种违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灾的; (十二)在宿舍楼走廊、楼梯间等处堆放可燃物品,经指示否决清理、疏通的;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十三)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损坏或挪用消防器材,经指示没有改正或态度不好的; (十四)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经指示不整改的; (十五)谎报火警、发生火灾不报警或否决借用通讯设备报警的; (十六)阻碍执行灭火任务的消防车辆通行,扰乱火灾现场秩序、阻碍灭火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部门否决、阻挠、刁难公司人员依法进行防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