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工作部署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458 号)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五部门)决定启动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简称两创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城市示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由省级财政部门联合工信、科技、商务、工商等部门向五部门提出申请。各省限推荐 1 个城市(省会城市、一般地级城市、直辖市所属区县),计划单列市单独申报。已有城市纳入两创示范的省份本次不再申报。二、各省推荐的城市应按《2016 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应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线,充分体现“企业主导、政府服务、政策集成、机制创新”的原则,科学谋划支持创业创新的总体思路,详细编制 2016-2018 年三年示范目标、示范内容、保障措施,突出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三、各省应在 2016 年 4 月 29 日前提交申请文件和推荐城市的实施方案(含电子版)。五部门将组织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应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线,充分体现“企业主导、政府服务、政策集成、机制创新”的原则,结合现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科学谋划支持创业创新的总体思路,详细编制 2016-2018 年三年示范目标、示范内容、保障措施等,突出区域经济特色,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编制大纲:一、城市现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情况明确推荐城市名称和行政级别(分为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一般地级城市、直辖市所属区县)。详细说明目前推荐城市小微企业发展状况,以及政府在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空间和公共服务、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对接创业创新扶持政策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投入的资金等。(一)创业创新基地发展情况。分类说明城市内创业创新基地(包括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的数量与面积,入驻企业享受的租金、税费等减免政策,财政投入等。(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分类说明政府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