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 xx 年度考核评定标准及评分表ISO9000 质量治理体系 XX 年度考核评定标准及评分表一)公共部分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扣分标准(每条扣完为止)自评得分市局评分质量治理体系的建立1、建立的质量治理体系文件内容要符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要将 IS09000 标准与税收工作实际紧密相连
4有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每例扣 1分;体系文件内容没有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的,扣 2分
质量治理体系的实施和保持(一)组织领导和全员参与1、各部门领导要重视 IS09000 质量治理体系工作,参与本部门质量治理工作策划和体系文件的研究制定
2领导不重视的,扣 2 分;未参与工作策划与体系文件研究制定的,每项扣 1 分
2、各部门要确定质量治理员负责质量治理体系工作的联系与和谐
2未确定质量治理员的,扣 1分,质量治理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扣 1 分
3、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考取内审员资格,以满足内审工作的需求
内审员不低于部门总人数的 10%
2内审员未通过资格考试或未参加再培训的,扣 1 分
内审员低于部门总人数 1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
4、各部门领导按要求完成与质量治理体系有关的审批等工作
2未按要求完成审批工作的,每项扣 0
5、各部门内部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沟通制度或方法,发动全员参与,促进本部门质量意识的全面提升,确保质量方针在全体人员中得到充分明白得并执行
2未建立内部沟通制度或方法的,扣 2 分;未能实施有效沟通,质量方针在部门职员中得不到充分明白得和执行的,扣 1 分
(二)体系的实施和保持1、各部门质量治理体系保持正常、有效的运转,满足质量标准要求,不存在系统性或区域性失效等情形
2显现咨询题形成系统性或区域性失效的,扣 2 分
2、各部门质量体系实施过程要有必要的质量记录,记录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