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方案(2011—2012 学年第一学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 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 号)有关加强社会实践教学的精神,依据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计划,特制定本实践教学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拓展教学空间,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能力、培养品格,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效果
二、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一)内容本次实践教学涉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
根据各门课程理论教学的内容学生可以自己确定实践内容,也可以参考本教学计划后面所附的实践课题来选择实践内容
集中部分的学生由教研室统一确定实践地点和内容
(二)形式《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采取读原著写体会的形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采取社会调查的形式,分集中和分散两部分进行
分散部分的学生由实践小组组长负责组织,集中部分的学生由教研室统一组织
2三、实践教学目的和要求(一)目的1、通过实践教学,加深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内容、观点和方法的理解,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意义
2、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发现实际问题、分析实际问题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大学生认识能力、思辨能力和实践能力,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