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 总则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肾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肾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肾病科管理者加强肾病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第三条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肾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四条 中医医院肾病科应在肾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肾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第五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肾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肾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二、 基本条件第六条 中医医院肾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第七条 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肾病科应开设门诊,可开设肾风、肾水、慢肾衰等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设病房,并开展血液净化服务,具备提供肾病急诊诊疗服务的能力。第八条 中医医院肾病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特色营养师指导室。各区域应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够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肾病科应设置符合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质量管理规范的血液透析室和腹膜透析室。中医医院肾病科病房应设置中医治疗室(如开展针灸、火罐、理疗和中药外治疗法等),有条件者应提供肾脏穿刺检查及紧急血液净化治疗。第九条 中医医院肾病科设备配置,应与医院级别、2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应配备中药结肠透析机、中药熏洗设备、中药离子导入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疗效的中医诊疗设备;设备和相关功能检查室应全院共享。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肾病专科设备。第十条 中医医院肾病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方案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中药结肠透析、中药离子导入、中药灌肠、中药熏洗、针灸、穴位注射、穴位贴敷等中医治疗以及血液净化、肾脏穿刺等肾病科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