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支付如何代扣代缴范文 煤炭企业公路建设、技改工程、房屋建筑安装工程等涉及代扣代缴的税种如下: 1、营业税,按建安工程完工结算价款金额的 3%计征。 2、城建税,承包方在县城、镇的按计征的营业税额的 5%计征;承包方不在县城、镇的,按计征营业额的 1%计征 3、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征。 4、资源税,按工程实际耗用的沙、石,从量数量计征,按1.40 元/立方米或 1.00 元/吨计算。 5、企业所得税(承包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组织、单位和企业),按合同金额乘以建筑业应税所得率 8%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 25%的适用税率计算扣缴预征的企业所得税。 6、个人所得税(承包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外的企业、个人),单包工程按工程投资额的 1%计征;双包工程 100 万元以下,按工程投资额的 1.5%计征;双包工程在 100 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按工程投资额 2%计征;双包工程在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按工程投资额的 2.5%计征;双包工程在 1000万元以上,按工程投资额的 3%计征 7、基金附加,按应纳营业税额的 3%计算扣缴教育费附加,按应纳营业税额的 2%计算扣缴地方教育附加,按合同金额的0.2%计算扣缴工会经费,按合同金额的 0.3%计算扣缴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