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及涉税处理方法[精选多篇] 本文介绍了建筑业增值税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总结了九大涉税风险。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 (一)预缴地点 1.异地预缴 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外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 17 号,2017 年第 11 号)。 2.预收款预缴 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反之,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财税〔2017〕58 号) (二)计算公式 1.一般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2.简易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三)预缴时间 当月取得的预收款,次月申报期前进行预缴。 (四)预缴填报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纳税人销售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完成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销售额 1.一般计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2.简易计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简易计税继续沿用了原营业税的差额征税规定,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简易计税项目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这个项目存在层层分包,而又不实行差额计税,就会存在重复交税的问题,政策规定简易计税可以实行差额征税。一般计税,不得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不会出现重复交税的问题。因此,一般计税是全额计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三)税率 1.一般计税:11%2.简易计税:3% (四)申报地点 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其他个人向建筑服务发生地) 例。a 省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7 年 8 月在 b 省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 万元,支付分包款 222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 22 万元),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 111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