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处罚细则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质量建设标准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三违”处罚细则
现经煤矿和施工单位共同审议通过,自 2015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2一、基本规定1、井口20米内禁止吸烟及进行电气焊作业,发现后处罚 100元/次;经检身或他人检举带烟火入井的罚款500元/次
2、入井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检身员检身,拒绝检身,一次处罚 100元,并停止当班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好安全帽,发现不穿工作服入井的罚款 100元/次,不戴安全帽入井的罚款100元/次
4、入井作业人员必须带矿灯,自救器,发现不带矿灯入井的罚款 100元/次,不带自救器入井的罚款100元/次(100m内除外)
5、入井人员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的,罚款100元/次
6、出入井必须登记签字,发现出入井未签字的罚款50元/次
7、作业人员出入井必须走人行道,否则处罚50元/次
8、下班不及时交回矿灯、自救器、便携瓦检仪罚款 100元/次
9、非井下人员或外来人员未经许可入井的,对井口值班员罚款100元/次
10、入井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未参加班前会的当班不得入井作业,参加班前会未签字入井的处罚 50元/次
11、作业人员上班前不得喝酒,发现喝酒上班或酒后入井的处罚100元/次,并停班学习一天
12、严格火工品管理,除矿部爆破队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藏、携带炸药雷管出入井,发现私藏、携带出井的,按查出雷管 1000元/发,炸药 1000元/节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13、禁止在井下任何地点睡觉,一经发现的处罚100元/次
14、严禁在矿区内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发现一次处 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