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临时管理公约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龙泽·福城国际 坐落位置: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与拥军路交汇处 物业总建筑面积:5 9 4 3 5 平方米 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郴州福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国家三级 第二章 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一条 业主须缴清相关费用和办妥物业入伙有关手续及缴清物业服务费用后方可领取钥匙
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一)由单栋建筑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部位,包括该栋建筑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平台等; (二)由单栋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该栋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公共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2 第三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一)地下停车场(专有产权私家车位除外)及其附属设备设施; (二)会所及附属文体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业务
第四条 使用房屋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一)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的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二)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设计用途、使用功能和布局等; (三)禁止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四)不得擅自占用或损坏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 、平台 、外墙 、屋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