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管理奖惩规定 第一节 奖惩基本规定 工地的物料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工程施工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工地物料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快慢、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造价的高低,乃至企业经营成果的优劣; 为保证公司物资安全,减少施工浪费现象,杜绝物料管理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延误施工进度、对材料物资管理不善而造成物资损失,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鼓励和引导仓管人员忠于职守,廉洁俸公,特制定本考核规定。 对仓库人员的奖惩,坚持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凡与仓库管理工作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物资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如违反该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本规定给予 处理。 本考核规定由 综 合部、财 务 部、物管部联 合,对项目 工区 、作业队 进行 考核,项目 部对项目 部相关人员进行 考核。 若 检 查 人员检 查 不到位,或 发 现问 题 未 给予处理的,经查 实 后 ,按 被 处罚人同 等 处罚。 第一条 处罚基本规定: 1、 行 政 处罚的降 级 处罚: 主 管级 以上 的管理人员为行 政 降 级 ;主 管级 及 以下 员工的降 级 处罚按 降 低一级 工资处理, 2、 出 现工作失职但 拒 不接受本处罚规定的,经公司查 实 予 以辞 退 处理。 3、 未 办 正 常 离 职手 续 擅 离 岗 位的员工,停 发 未 结算 工资。 4、 造成公司经济 、信 誉 严 重损失或 其 他 严 重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 为,除 按 制度辞 退 外 ,公司保留 追 究 其 经济 或 法 律 责任。 5、 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若处罚细则未明确规定的,由责任人所在单位的领导根据违反规定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 第二条 奖励基本规定: 1、对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工作表现突出;能提出对经营管理有促进作用的建议并被采纳的仓管人员由物管部建议综合部对其通报表扬及物质奖励。 2、项目所有人员对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勇于检举揭发,一经查实,对检举人奖励 1000 元,并通报表扬。 第二节 材料收料奖惩规定 一、收料违规的处惩情况: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收料手续或收料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处理的,查明实际原因,分清责任,由检查人员(综合部、财务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报总办领导审批后,由综合部执行处罚权。 1、账面情况:发现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