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修 订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收 费 管 理 办 法 及 收 费 标 准 ( 试 行 ) 的 函 京 发 改 〔 2005〕 1005 号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 北 京 市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收 费 管 理 办 法 》 、 《 北 京 市 特 种 设 备 检 验检 测 收 费 标 准 ( 试 行 ) 》 印 发 给 你 局 , 请 按 照 执 行 。 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要 严 格 按 《 北 京 市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收 费 管 理 办 法 》 、 《 北 京 市 特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收 费 标 准 (试 行 )》 规 定 的 收 费 办 法 、 收 费 项 目 、 收 费 标 准 执 行 , 对 重 复 检验 、 不 检 验 只 收 费 、 不 按 检 验 规 程 检 验 等 乱 收 费 行 为 , 各 级 发 展 改 革 委 按 规 定 予 以 查 处 。 各 检 验 检 测 单 位 要 加 强 收 费 管 理 ,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监 督 制 约 机 制 , 对 收 费 项 目 和 收 费标 准 予 以 公 示 , 自 觉 接 受 发 展 改 革 委 、 财 政 部 门 的 监 督 检 查 。 市 、 区 县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和 经 批 准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持 本 函 到 市 、 区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委员 会 办 理 《 收 费 许 可 证 》 、 使 用 市 财 政 局 印 制 ( 监 制 ) 的 收 费 票 据 。 本 管 理 办 法 和 收 费 标 准 自 6 月 20 日 起 试 行 。 特 此 复 函 附 件 : 1.北 京 市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收 费 管 理 办 法 2.北 京 市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收 费 标 准 ( 试 行 ) 北 京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二○○五年五月 十三日 附件1: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