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诊断的书写与主要诊断选择一、疾病诊断的填写1.医师对填写疾病诊断的责任疾病分类是根据疾病诊断名称进行的,也就是说疾病诊断名称是分类的基础,没有诊断名称就没有疾病分类,诊断名称填写不好,疾病编码也必然好不了。因此,临床医师填写诊断是疾病分类工作一个关键步骤。疾病诊断由医师负责填写,这是毫无疑问的。各级临床医师对疾病诊断书写都负有责任,经治医师负责诊断填写,是直接责任人。上级医师对青年医师负有严格要求和指导的责任,科主任负有检查、审修的责任。2.疾病诊断的构成传统的疾病诊断书写方式是按病因诊断、病理生理诊断和临床表现顺序。现在的实际情况比较混乱,大多数情况仍然按照传统的方式在填写诊断名称,但也有不这样填写的。例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慢性肾小球肾炎肾性贫血肾性骨病例 2:心功能 III 级风湿性二尖瓣狭窄上述两个例子医师先强调的是心功能和肾功能,然后再按传统方式记录,这样的填写方式在一些大型医院已不难见到。从疾病分类方面考虑,我们更欢迎的是传统的填写方式,因为疾病分类主要也是强调病因分类,对于并非由于病因诊断而住院的病人,疾病分类还有相应的主要诊断选择规则。不管疾病诊断采用何种填写方式,疾病诊断的完整性是最为重要的,根据 ICD 的编码情况,影响疾病编码的因素有如下几个方面:病因+病理+部位+临床表现这就说明疾病诊断的构成应包括这些成分,但并不是每一个疾病诊断都必须含有这些成分。病理只是对肿瘤形态学和肾病综合征分类有影响,换言之,对于一般的诊断就不必含有病理诊断。对于病因不清、部位不确定的诊断或者全身性的表现,有时单一个临床表现也可以作为诊断名称,例如:腹痛,发热。一般的疾病诊断都含有的成分是部位+临床表现,例如:脑膜炎,脊柱前凸。这两个主要成分称之为核心成分。有些诊断还包括病因+部位+临床表现三个部分,例如:结核性胸膜炎,肠病毒性脑脊髓炎。医师在填写诊断名称时,一定要尽量将上述的成分描述清楚,不能只写类似“心肌梗死”这样的诊断,因为“急性”、“慢性”“复发性”、“透壁性”、“心内膜下”和具体的部位都直接影响编码的结果。当然,在无法确诊的情况下,“心肌梗死”也是可以编码的,只是编码的特异性差,今后在资料利用时的价值也就低。3.疾病诊断的填写顺序•主要治疗的疾病在前,未治的疾病及陈旧性情况在后。•严重的疾病在前,轻微的疾病在后。•本科疾病在前,他科疾病在后。•对于一个复杂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