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包括丰南区人民医院和丰南区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管理,建立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管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促进公立医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立医院是由丰南区人民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承担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第三条公立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服务收费和其他收入。第四条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原则,实行医管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强化经营管理责任,由院长依法依规经营、管理。第五条公立医院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是丰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六条公立医院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第七条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公立医院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独立承担经济、民事和社会责任。丰南区人民政府设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代表市政府行使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为公立医院管理决策监督机构。医管会在区卫计局设立专门办公室(简称医管办)。医管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制度建设。决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事项。审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程序对医院报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业务进行审查。医管办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县级公立医院运行。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报医管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联系市财政部门对市公立医院进行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公立医院管理层执行医管会决策,履行医院日常经营管理职责,执行过程中接受医管办、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分工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第四章管理层第九条公立医院管理层执行医管会决策,履行医院日常经营管理职责,定期向医管会报告工作。第十条公立医院管理层由院长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医管会的执行机构。第十一条公立医院院长产生方式为医管会聘任,副院长产生方式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