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分泌疾病实验室检查第一节 有关糖尿病的检查一 口服葡萄糖糖耐量试验(OGTT)1.试验方法:禁食12-14 小时,早晨空腹采抗凝静脉血2ml,测血糖,口服75 克葡萄糖(溶入 200-300ml 水中),3-5 分钟内全部服完,记录开始服糖时间,在服糖后 30、60、120、180 分采静脉血 2ml,测血糖
2.正常参考值:空腹静脉血浆血糖 ﹤6
1mmol / L;服糖 2 小时静脉血浆血糖﹤7
8 mmol/ L3.注意事项和影响因素:⑴ 试验中禁用茶、咖啡、食物和乙醇,禁烟,可站立、慢走和端坐,不能激烈活动
⑵ 对糖代谢有影响的主要药物包括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断剂、口服避孕药、甲状腺激素、烟酸、利福平和水扬酸等,试验前应停用 3 天以上,正在服用糖皮质激素者不适于作糖耐量试验
⑶ 病人无急性疾病和影响试验的慢性疾病,每天至少摄入碳水化合物 150g,3 天以上
⑷ 如已诊断糖尿病,可不作该试验(除非为作胰岛素或 C-肽释放试验)
⑸ 儿童服葡萄糖按每公斤体重 1
75g 计算,总量不超过 75g
⑹ 血糖测定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血清与血浆血糖无明显差别,采血后应尽早测血糖,不要超过 3 时,否则血糖会降低
⑺ 根据 WHO 糖耐量试验要求,葡萄糖应是 75g 无水葡萄糖或 82
5g 含一分子水的葡萄糖
⑻ 由于受体内吸收等因素的影响糖耐量试验的结果重复性较差
4.临床意义和分析:⑴ 糖耐量减低的诊断:空腹静脉血浆血糖<7
0mmol /L;2 小时静脉血浆血糖≥7
8mmol/L,<11
1mmol/L⑵ 糖尿病的诊断:空腹静脉血浆血糖≥7
0mmol/L;2 小时静脉血浆血糖≥11
1mmol/L⑶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可按 WHO 的标准, 口服 75g 葡萄糖,满足糖尿病或糖耐量减低标准即可诊为妊娠糖尿病,也可按 O’Sulliven 标准,口服 10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