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根据水利部、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0〕483 号)的有关规定,2016 年 11 月 25 日自治区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与会专家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内蒙古金华源环境资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汇报,通过评审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后,报告编制单位又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复审,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结论,审查意见如下:一、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位于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前身为蒙牛科技食品工业园区,成立于 2003 年
2006 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国家发改委公告 2006 年第 37号)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核准面积为 486
78ha(4
87km )
2012 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办发〔2012〕17 号”批准为自治区第六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2014 年园区完成了《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25)》(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提出园区规划控制面积为 95
97km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67
38km ,主导产业为绿色农畜牧产品加工、电力、化工、装备制造、矿产加工和仓储物流
目前《总体规划》还未批复
园区现状实际占地面积 25
54km ,入住项目 35 个,其中已建设项目 27 个,在建项目 8 个
2015 年园2222区实际用水量 525
37 万 m ,其中已建项目用水 483
56 万 m333333(生产 476
30 万 m ,生活 7
26 万 m )、居民及配套人口生活用水 9
89 万 m 、在建项目施工用水 16
37 万 m 、公共绿化15
55 万 m
园区生产取水水源为巴彦高勒镇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