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凤翔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 贸 市 场经营管理制度为保证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稳定,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我县及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内容包括:市场开办者职责、入驻市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消防、治安管理制度;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市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第一部份市场开办者职责一、按照农副产品种类合理布局、划行归市、功能分区、项目分类设立摊位。二、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 (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市场管理机构及管 理人员、检测人员及保洁人员信息、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三、安排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场 管理人员须佩戴证件上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计量管理、治安管理等管理制度,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第 1 页 共 9 页德昌县凤翔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不定期对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在经营户中开展文明经商活动。五、与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特别要明确对经营者经营区域的环境卫生责任。六、维护市场设施设备完好与安全,确保市场正常经营。七、制止并协助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和违法行为。八、设立公平交易秤杆,对经营户所使用的计量仪器统一申请计量检定。九、负责市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十、承担农贸市场“门前三包”职责,及经营者入驻市场经营行为规范的管理职责。第二部分 入驻市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经营者必须与市场管理部门签定《农贸市场摊位经营管理合同》方能入驻市场经营。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须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经营活动,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二、经营者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三、经营者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在营业期间佩戴健康证、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四、经营者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