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巴基斯坦KKH 公路现场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 一 总则 1 、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及时发现、 纠正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缺陷,杜绝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确保巴基斯坦K K H 公路项目质量总目标的实现。 2 、 为提高各参见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督促标段承包人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认真执行自检 、互检 、 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标准化 、 规范化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工程。 3 、 制订本处罚实施细则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地 279 号令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现行国家及部颁技术规范,标准等。 (2)巴基斯坦K K H 公路项目合同文件;业主及上级部门要求执行的有关文件。 4 、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巴基斯坦K K H 公路项目,并由中国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二 现场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主要是施工期间的日常工作巡 查,包括 业主、 总监 办 、 驻 地办 、监 理组 巡 查。此 外 对 于巴方不 定 期;在上述 两 种 考 核 评 比 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业主也 都 将 依据本实施细则进 行处罚。 三 现场质量处罚实施细则 2 (一)原材料及试验 1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除责令改正、 补做试验检测或返工外,还应处以一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全线通报批评: (1)试验检测项目、 内容超过批准范围的; (2)使用未按要求标定的试验检测设备或使用标定不合格试验检测设备的。 (3)使用不具备试验检测资格或没有上岗证的试验检测工程师 试验检测员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 (4)试验检测资料无原始记录或试验检测数据;资料弄虚作假的 2 、施工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改正和返工外,还应处以每项5000 以上 5 万员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全线通报批评 (1)原材料(如水泥、 钢材、 沥青、 特殊材料等) 商品构件、 产品未检先用的; (2)未进行标准试验、 工艺试验、 抽样试验 或试验结果未进行批准私自开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的; (3)对不合格材料、 工程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的; (4)巴基斯坦国家公路局机构人员、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在施工现场抽检不合格的; 3 、施工、 监理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改正、 补做试验和返工外,还应处以每项 3000 以上 3 万员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