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 甘职改办[1998]11号 各地(州、市)人事(人事劳动)处(局)、职改办,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统一评聘工作步骤,建立正常的评聘工作秩序,确保职称评聘工作客观、公正,保证评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评审时间安排 (一)全省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由省职改办统一规划和安排,每三年安排一次。如无特殊情况,各高评会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开会时间。 (二)各高评会所在部门和地、州、市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评审月份内,确定具体开会日期,并将评审开会时间及时通知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早准备评审材料,做好选拔推荐等工作,于高评会开会前 20天将评审材料报送高评会所在部门(单位)审核。 (三)高评会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后,必须于开会前10天将初审通过人员的材料报送省职改办审查。超过报送截止时间者,本次会议不再受理。 二、单位推荐 (一)各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收受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准备有关材料。 (二)单位在评审前,要清理统计本单位现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已评审各级任职资格数、国家和省上下达的职务岗位数(或结构比例数)、单位已聘任职务数及各级职务的空岗数,同时将空岗数填入《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册》有关栏目,报上级职改办审核后,作为本次评审任职资格的数量。 (三)符合甘职改组[1996]2号文件规定破格晋升高级职务的人员,可不受本单位限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任职资格。 (四)学习政策,公布方案。评审时要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专业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条件,向专业技术人员公布任职资格岗位、专业、等级、数量及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五)推荐: 1.确定推荐对象初选名单。 (1)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及政策规定的晋升条件,提出列入推荐范围人员的初选名单。 (2)人事(职改)部门认真审核被列入范围人员的工作实绩、业务(技术)成果、考试成绩以及其他基本条件和有关材料、凭证,确定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初选名单。 2.审查政治思想表现。 单位党组织对列入...